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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审计调查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 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审〔2023〕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审计调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审〔2023〕8号)要求,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聚焦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通过深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后勤改革发展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对后勤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要求,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后勤服务育人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认真分析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梳理研究审计反映的后勤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师生员工满意度,推进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推动学校后勤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质增效。

1.强化决策机制,严格政策落实。加强后勤管理制度建设,及时开展制度“废改立”,形成科学规范、统一完备的后勤管理制度体系,为后勤管理工作平稳健康有序高效运行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规范后勤项目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强化内控体系,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系统梳理各类业务流程,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风险隐患,形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合同审签、立项维修、工程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方式变更、采购预算调整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范经济风险。

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学生食堂、超市、洗浴、洗衣、开水、快递等项目学生满意度调查,充分发挥学生对服务企业的监管作用。加强对第三方流量计价的巡查,切实保障学生利益。推进学校后勤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化手段在后勤服务管理中的应用,更好地为师生提供服务。

 

二、整改任务

(一)后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后勤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自2019年起,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主要负责人换了四任,交流比较频繁,缺乏稳定性。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下设7个科级单位,7个负责人中,其中一名在外挂职,一名工人身份,一名是临时聘用人员。

2.人员配置不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现有各类人员31人,其中在编人员7人,人事代理6人,聘用人员14人,华昌公司合并人员4人。人员年龄结构老化,50岁以上人员10人,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管理人员总数不足,结构欠合理,不能满足构建高质量后勤保障体系的要求。

3.监管力量不足。餐饮管理中心只有1名科长,负责所有食堂的监管;公寓管理中心只有2人,其中1人即将退休,负责现有30幢学生公寓监管;物业管理科科长在外挂职,只有1名聘用人员和1名华昌公司合并人员,负责校园环卫、绿化养护、楼宇公共卫生、垃圾外运等。

整改措施:

1、配齐、配强科室负责人。

2、招聘人员,增强管理力量。2023年7月新招一名硕士研究生徐慧,今后将按照需要继续增加。

3、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增强相关科室监管力量。将王淑霞调配至餐饮中心、纪敏君调配至房产科、陈林调配至公寓管理中心、施裕豪调配至水电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织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黄海生、胡兵、张甫彬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1.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池州学院公寓管理办法》、《池州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还是讨论稿;池州学院绿地养护管理及考核办法》、《池州学院社会餐饮企业监督及奖惩管理办法》等制度没有正式形成管理制度文件。

2.制度出台不规范。如《池州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校字[2020]66号)第七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竣工验收进行了规定,2022年11月制定的《池州学院改建项目竣工验收暂办法》(校后字[2022]4号)对单项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维修项目验收流程重新进行了规定,但新出台的制度没有对两个制度的前后衔接做出说明;《池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校字〔2022〕14 号)关于工程类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规定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存在冲突。

3.新旧制度不统一。学校2020年5月出台了《池州学院小额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20]28号),规范了5万元以下的小额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2022年3月学校出台了《池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校字 [2022]13号),内容涵盖了小额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但管理要求不同,如第十七条:“学校对外订立合同,应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合同专用章。”审计调查发现,后勤部门仍然在执行原制度,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中没有相关解释或说明。《池州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2020]60号)关于维修工程水电费的收取与《池州学院水电管理制度(试行)》规定不一致。

整改措施:

1.加强后勤制度建设,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开展后勤基建、维修、餐饮、服务监管等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统一完备的后勤管理制度体系。

2.全面梳理后勤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将之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作为工具书用。凡在实施过程中已经超过时限或需要停止执行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废止;对因形势变化、部分内容已不适用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对现行规章制度已经整体不适用,或由于出现新情况和新要求的需新制定规章制度。

3.修订《池州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版)》、《池池州学院水电管理制度》、《池州学院学院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池州学院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池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池州学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池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同时废除《池州学院改建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池州学院社会餐饮企业监督及奖惩管理办法》。

4.制定《池州学院经营类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含超市、邮政快递服务中心、三大运营商、引进BOT服务项目等)、《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内控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学院对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办法》(含学生公寓、校园保洁、校园绿化养护)、《池州学院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5.加强制度学习,把后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融入职工日常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国资处

责任人:张甫彬、张静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项目决策不及时

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制度没有覆盖到所有经济业务活动及相关活动;

2.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决策制度和流程缺失;

3.关键岗位没有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管理,控制岗位风险;

4.缺少风险管控措施,没有对监管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评估各业务环节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

整改措施:

1.根据池州学院“三定”方案中科室设置职责,规范内控体系;

2.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和决策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出台《池州学院经营类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含超市、邮政快递服务中心、三大运营商、引进BOT服务项目等)、《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内控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学院对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办法》、《池州学院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监管流程做出详细要求。

3.加强制度学习和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力;

4.加强后勤廉政建设,签署《廉政责任书》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张甫彬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项目决策不及时

2019年10月,池州学院与池州银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垃圾清运托管合作协议,到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新一轮服务单位重新招标,完成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原合同到期后,仍由原服务单位池州银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垃圾清运服务,直到该公司重新中标为止,期间的服务费用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审定了《关于支付垃圾清运项目到期至重新招标期间费用的报告》,存在决策不及时的现象。

整改措施:

1.国资处修订出台《池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池州学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池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

2.加强沟通和相关制度执行力,确保工作按照制度执行。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责任人:张静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合同管理不规范

1.合同文本欠规范。学校2021年毕业生学生公寓出清项目合同价格形式前后约定不一致。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但在合同专项条款第12.1条合同价格形式,重点描述综合单价合同的风险范围,并约定本合同采用标前核量制度,并没有约定固定总价合同风险范围。

2.合同的签署用印与制度规定不一致。青教公寓3栋403宿舍维修项目合同(合同编号:M2022041),校方签署人为魏安才(时任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副处长),用印为“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印章;公共教学楼东北侧污水管堵塞抢修项目合同(合同编号:M2022042)校方用印为“池州学院”印章。根据《池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学校对外订立合同,应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署,盖合同专用章。一般合同由学校授权分管校领导和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池州学院小额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合同签署权在学校授权下坚持分级签署的原则,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合同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人签署,1万元以上合同由分管校领导签署。”上述合同的签署用印与制度规定不一致。

3.合同履行不到位。按照学校食堂招标文件约定:“第一、第二、第三学生食堂以“基本大伙”为主,所供主食品种早餐不少于15各;中晚餐不少于10种;中、晚餐副食品种供应不少于50种,高、中、低档菜品搭配比率为:低价位菜所占比例为20-30%、中价位菜所占比例为40-50%、高价位菜所占比例为20-30%。其中低档菜指单份售价为2元以下(不含2元)的菜肴;中档菜指单份售价为2元(含2元) — 3.5元(不含3.5元)的菜肴;高档菜一般指单份售价为3.5-6元的菜肴。经实地考察发现,个别学生食堂高、中、低档菜价品种比例执行不到位,高价菜品种居多,中、低档菜价品种偏少。

整改措施:

1.加强相关人员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确保按照要求执行;

2.加强和国资处合同科、校法务科的沟通,规范合同文本;

3.将王淑霞调配至餐饮管理中心,增强餐饮监管力量;

4.修订出台《池州学院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增强执行力。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张甫彬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六)零星维修项目过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1.学校维修项目存在竣工资料不全问题,缺少隐蔽工程相应部位的影像资料。2020年池州学院10-11栋卫生间改造项目、2021年毕业生学生公寓出清项目、2022年池州学院400米田径场改造项目未见隐蔽工程相应部位的影像资料。根据校字[2020]66号《池州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约定,隐蔽工程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施工单位需保留相应部位的影相资料,在工程竣工后提供纸质资料。

2.学校维修项目资料收集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如2021年逸夫楼外墙面砖及檐瓦口等改造项目验收资料记录显示,逸夫楼五层外墙真石漆面层申请验收的时间是2021年8月14日,但监理日志记录2021年8月20日逸夫楼局部墙面开始真石漆工作,同一工序记录时间前后矛盾;2021年艺术楼外墙面砖及檐瓦口等改造项目验收资料中,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日期集中在2021年8月26日,7月初的报验单,8月底才签署验收日期,明显滞后,并且部分报验材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期签署颠倒,验收日期在前,报验日期在后;2022年池州学院400米田径场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报告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评估报告记录的项目开工日期不一致,分别为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9月27日。

整改措施:

1.修订《池州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2.制定《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内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责任要求。

3.严格学校制度执行,加强相关人员教育,落实竣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审核要求。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刘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七)工程项目送审不及时

按照《池州学院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校字[2020]5号)第十九条 其他事宜(二)工程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报送审计。基建工程一般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报送审计;修缮工程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报送审计。池州学院12-13#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工程、2020年池州学院周转房维修工程、2020年池州学院学生公公寓出清工程验收时间均为2021年1月23日,但送审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

整改措施:

1.完善相关制度,责任到人。修订《池州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2.以制度约束人,以此次为契机,加以总结反思,吸取教训,对施工单位验收整改、报送资料的时间节点加以约束要求,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刘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八)日常监管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1.超市、理发店、快递服务缺少监管措施和日常监管记录;部分宿舍楼道存在堆放杂物的现象,如长期没有投入使用的扶贫专柜、保险柜等;

2.对社会餐饮企业的监督考核不规范,如在对后勤的考核评分中,没有标明扣分分值及扣分原因,仅有一个总体评价分值。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旧制度,制定出台新制度。修订《池州学院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废除《池州学院社会餐饮企业监督及奖惩管理办法》、出台《池州学院经营类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含超市、邮政快递服务中心、三大运营商、引进BOT服务项目等)、《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内控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学院对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办法》(含学生公寓、校园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明确日常监管要求,制定日常监管台账要求,细化考核细则。

2.按照要求已联系扶贫专柜、保险柜供货商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刘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九)后勤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1.节能监管没有实现信息化;

2.没有建立网上报修平台或其他后勤服务信息化平台;

3.后勤管理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不足。

整改措施:

1.积极摸排后勤信息化短板,按照需求制定建设方案。

2. 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安排,推进后勤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张甫彬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十)学生对后勤服务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

调查组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学生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学生对本次审计调查涉及后勤项目的满意度情况。发放后勤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151份,回收151份,基本满意及满意率达95%。学生对学校快递服务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到51%;对学校食堂伙食、校园超市、洗衣、洗浴、开水、公寓用品代购、物业服务方面评价为基本满意居多,基本满意率分别为63%、48%、50%、47%、46%、60%、54%。综合问卷调查和学生座谈会结果,学生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校园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公寓饮用水、洗浴、食堂菜价、超市、信息沟通渠道等方面。

整改措施:

1.定期开展后勤服务项目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学生对餐饮、洗浴、超市、快递等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充分发挥学生的监督作用。

2.汇总问卷调查结果并及时向物业、餐饮、超市、快递等校内服务企业和经营户反馈,要求其必须就师生反映且被调查证实确实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指定专人对问卷调查反馈问题、意见或建议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4.定期对服务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监督整改成效。

5.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池州学院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池州学院经营类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含超市、邮政快递服务中心、三大运营商、引进BOT服务项目等)、《池州学院对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办法》(含学生公寓、校园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考核,提升后勤服务满意度。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责任人:魏安才、刘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十一)工程质保金退还不及时

池州学院校园管网渗漏整改工程(合同号:2018-097)、池州学院博古楼礼堂漏水维修工程(合同号:2018-130)均是2018年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学校分别收取池州市江南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九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40240元与14654元,截止审计调查日,两公司质保金未退还。不符合《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坚持不懈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皖民营办函[2023]34号)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等文件精神。

整改措施:

1.加强相关质保金梳理,对未及时退还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2.与国资处和财务处积极配合,及时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截止12月12日已经累计退还各类质保金、保证金161项,合计708555.63元。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配合单位:财务处

责任人:张甫彬、张静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从2023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10月20日—11月20日)

根据《审计调查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研究制订学校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组织部署、任务分工等前期工作。

(二)整改落实(2023年11月20日—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聚焦整改目标和整改任务,把握时限要求,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审计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把好整改验收质量关,确保整改验收做到见人见事见物。各责任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提交《审计调查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整改的总体情况,分析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说明情况,针对建议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以及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内容。

(三)梳理总结(2024年1月1日—1月20日)

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梳理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学校认真总结审计整改成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审计整改工作由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池州学院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尽到责,抓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2.强化责任担当。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推诿、拖延等影响审计整改工作的情况,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3.严格督查指导。池州学院后勤运行管理与服务保障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对整改中出现的进展缓慢、整改逾期的事项进行督办,集体会商研判;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要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做到清单管理、对账销号,会同纪委、巡察部门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不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4.巩固整改成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将“改当下”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后勤运行内控管理。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不仅要纠正审计指出的具体问题,而且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标本兼治,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