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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致广大学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3-15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ymc5513      审核:      发布:      点击:

广大学生朋友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骗子利用在校学生防范意识较薄弱的特点,不断翻新手法、屡屡得手,学生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群体。

少数学生受利益诱惑,出借自己的身份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转让自己的微信、QQ、支付宝等社交账号,注册虚假公司、办理银行对公账户出售牟利等,甚至主动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

为此,特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谨记以下“五个五”,时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1、“五不信”:未经核实不相信,积分中奖不相信,高额回报不相信,退税返利不相信,免费领取不相信。

2、“五不露”:不透露身份证号码,不透露姓名住址,不透露银行卡号,不透露各种密码,不透露手机验证码。

3、“五不转”:不向陌生人账户转账,不向“安全”账户转账,不向有风险提示的账户转账,不向未经核实的网站、APP、二维码转账,不向要求先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税费等的网贷公司转账。

4、“五不做”:陌生电话不回拨,陌生链接不点击,陌生微信不添加,陌生平台不投资,网络刷单不参与。

5、“五慎接”:慎接95开头且超过五位数的电话,慎接400开头的电话,慎接00或者“+”开头的电话,慎接没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慎接被手机软件标记为诈骗、骚扰的电话。

在这里郑重提醒广大学生: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不出售自己的银行卡(银行对公账户)、手机卡,不转让自己的微信、QQ、支付宝等社交账户,一旦您的银行账户涉案,将记入个人征信,影响今后房贷、就业等,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被骗子利用,让自己受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严厉惩戒,甚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最后感谢同学们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参与、支持和配合,祝大家学习进步!

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池州学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