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促进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制度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的通知》等要求,结合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现制定2023—2024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为目标。通过审计全面客观反映2023—2024年度学校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总体情况,依法揭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审计建议,
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治已病,防未病”,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学校自我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审计范围与审计方式
审计范围是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学校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涉及重大问题可作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方式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校审计,审计处派2名内审人员全程跟踪,参与审计全过程,确保审计质量。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经济决策。重点审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情况,审查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融资)项目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是否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落实“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贯彻执行,有无存在漏洞。
(二)预算收入。重点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合作办学教育收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非税收入或存入其他账户;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收费项目、对象、标准乱收费等问题;是否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审查预算收入的预算与决算的差异及原因分析。
(三)票据使用。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反票据管理规定互相串用各种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替代税务发票、不按规定开具财政票据等问题;是否存在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四)预算支出。以真实性为重点,重点审查是否按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经费,有无突破预算、挪用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专项资金中开支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和核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是否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是否借会议、培训学习、调研等名义组织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等。
(五)往来资金。重点审查各种暂存、暂付、代收、代扣、代缴等款项核对、清算、解缴、清理不及时,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账,个人借用公款用于从事经营、非公支出,违规将各项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等问题。
(六)科研经费。重点审查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存在科研经费使用审批流于形式、科研经费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科研经费不按期结题或结题不结账等问题;是否存在科研项目合作和科研成果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是否存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副产品未入账等问题。
(七)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重点审查基本建设内控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基建决策程序不规范、基建项目违规超概算、基建项目(辅材)未按规定招标等问题;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以及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八)内部收入分配制度。重点审查各种工资津贴及工资外的补贴、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批准的办法和标准执行;是否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九)资产管理(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绩效情况)。重点审查资产内控制度及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配置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是否存在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租等问题;资产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问题。重点审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日常管理、使用效益、内部控制等情况,了解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设备使用登记记录情况,查看设备维修保养情况。
(十)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审查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未整改到位的情况要说明原因,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方案,保障每一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审计工作计划
本次审计工作从2025年4月1日开始,至 12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前阶段(4月1日—4月20日)
确定审计服务机构,成立审计组,研究制定2023—2024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5月31日)
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发布审计公告,收集审计材料,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三)报告阶段(6月1日—9月30日)
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处复核并征求学校意见,核实意见形成审计报告,提交相关会议审议批准,正式审计报告和问题清单按规定报送省教育厅。
(四)整改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
下发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审计整改,形式审计整改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加大对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全面落实审计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审计组要在审深审透上下功夫,敢于和善于揭示问题,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二)强化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把审计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反复发生的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标本兼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统筹抓好跟踪督查,做到督查到底,整改到位,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加强现场保密管理,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