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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8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系、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请各系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对毕业生做好全面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项目

(一)毕业资格审核项目

1审核学生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

2.审核学生德育、体育考核是否合格以及补考情况、实习情况。(可在相应附表的备注中说明)。

3.审核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

4.审核学生是否正处于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5.各专业对毕业生审核时应紧扣其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虽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作结业处理。毕业班学生离校时尚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暂作结业处理。

(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项目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资格。

2.审核学生受违纪处分及解除情况。

3.审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留、降级或试读。

4.审核学生补考情况、实习情况及本科生论文完成情况。凡有《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第九条所规定情况之一的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但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可向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审核工作安排

(一)510日前

各系对毕业生的学籍表及教务管理系统内的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校对、并督促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一步核实确认毕业生本人的学籍信息及毕业照片。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联系。如果没有及时校对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一切后果自负。此项工作务必十分认真、准确,一旦出现错误会给学生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520日前

1.各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环节,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课程考试(含毕业前补考),并把全部课程的成绩(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各系根据审核项目对每个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查,将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分别填入“池州学院拟不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表1)、“池州学院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表2)、“池州学院拟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表3)”、“池州学院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表4)及“池州学院     系分专业学生数汇总表”汇总表经系负责人审核后请于527前报送教务处。

3.请学生处对毕业生的德育、违纪处分进行审查,并请于527前将德育审查不合格、违纪处分未解除及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

(三)67日前

1.教务处根据各系、学生处审查情况,向校长办公会议提交毕业生名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

2.各系学生成绩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成绩要录入),由教学秘书、系领导签名,盖上系公章后,经教务处审核,各系到图书馆一楼文印室装订成学籍簿,移交图书馆档案室。

(四)611日前

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毕业学生名单和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打印

615前教务处根据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打印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组织各班在证书上贴好照片;620前将毕业证书盖好公章。

(二)证书发放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凭离校手续清单到教务处统一领取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签领表;毕业班辅导员要负责将本班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给毕业生,并在签领表上签领。

 

 

池州学院

2014418

附件1:池州学院拟不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2:池州学院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池州学院拟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池州学院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5:池州学院 系分专业学生数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