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报修热线:2745008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关于清退教职工集资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8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系、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331日前退还教职工的部分集资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退款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应退集资款直接打入职工工资卡;

2、按集资款原金额25%的比例计算退还本金,利息按年息10%计算,计算到天;

3420前请将集资款收据送到财务处,如不按时送交,已退集资款不计利息;

4、职工剩余集资款将根据学校资金状况安排退还。利息仍按年息10%计算,计算到天,不计复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政策、决议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