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刘为国主持学习会。
会上,刘为国围绕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核心内容和特色亮点等方面入手,对该法进行了细致地解读。他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更好地促进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同育人作用,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全面成长。作为大学教师,从学院的专业和特色科研来看,我们必须从自身做起,重视做好家庭教育,当好研究、宣扬家风文化的使者。
与会人员先后就自己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识和感悟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供稿: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编辑:纪拓/审核:周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