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法学院与新华国际知识产权机构(厦门)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举行了实践教学基地挂牌仪式。学校督导组成员韩志才、法学院副院长叶三梅,法学院学术院长寿步,新华国际知识产权机构(厦门)负责人沈敦仁等参加仪式。

签字仪式前,双方举行了座谈。沈敦仁对叶三梅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新华国际知识产权机构。叶三梅对沈敦仁的接待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法学院和知识产权专业办学情况。双方就实践教学(就业)基地建设、企业双进课堂、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初步共识。双方还就奖学金设置进行了初步探讨。
新华国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由大陆和台湾的专利代理人和律师合资成立的,两岸唯一综合性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经过20多年的经营,已发展成为由分设在广东、福建、浙江及江西的10家专利商标和法律代理机构共同组成的集团机构,业务领域涵盖知识产权各个环节。
(供稿:法学院/编辑:纪拓/审核:叶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