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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gzc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我校对历年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单位由于建设时间久远、资料不全等原因尚未办理退款手续,致使部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长期滞留学校账户。

一、退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实施的工程类、维修类、服务类、货物类等项目,已经履约完成的、按合同约定可以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

二、退还时间

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退还完毕。

三、退还手续履行

项目合同签署单位为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退还牵头单位,应主动联系相应企业,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履行退还审批手续。

四、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退还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按时限完成。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66274893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一 池州学院质量保证金清单

附件二 池州学院其他保证金清单